广州“土十条”正式出台 未治理污染地块不得开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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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 2020.08.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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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,今年我国确定的主题是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。在广东省政府颁布《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(简称《省实施方案…
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,今年我国确定的主题是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。
在广东省政府颁布《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(简称《省实施方案》)后,广州版“土十条”亦正式出台。6月2日,《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》(简称“方案”)手持式土壤分析仪由广州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。记者了解到,方案从10个方面提出了36款107项工作任务,每项工作任务都明确了牵头和参与部门,便于贯彻落实,共涉及35个职能部门和11个区政府。
记者李钢 通讯员穗环宣
土壤污染防治设四阶段目标
方案以2018年、2020年、2030年、本世纪中叶四个阶段提出工作目标。其中,到2020年,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,全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,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,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,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。
到2030年,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,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,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。到本世纪中叶,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,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。
方案还对2020年、2030年的目标实现明确了具体指标。
到2020年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%左右,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%以上。到2030年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%以上,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%以上。
土壤污染重点防治13个行业
方案结合广州产业特色及行业潜在风险,确定了石油加工、化工、电镀、制革、造纸、印染、汽车拆解、医药制造、铅酸蓄电池制造、有色金属冶炼、焦化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、使用等13个行业作为重点行业。方案对这些重点行业从土壤环境详查、环境影响评价、关闭搬迁污染防治、土地用途改变及流转中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、监管执法、信息公开等方面都作出了从严要求。
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
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方面,方案将环境保护、国土规划、城市更新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。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监管。国土规划部门应当结合土壤环境质量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,加强土地征收、收回、收购、转让和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督管理,严格建设用地审批。城市更新部门要加强“三旧”改造项目自行改造的监管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,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的施工审批管理。
方案结合广州市污染地块管理经验与需求,在“三备案一公开(污染地块进入用地程序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、编制治理与修复方案、进行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这三个环节,相关报告或结果报环境保护、国土资源、城乡规划等部门备案,其中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)”的基础之上提出更严格的要求: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,或认定为污染地块未按照规定制定修复方案的,不得批准其涉及修复部分的再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;不得办理其用途改变或土地使用权流转等相关手续。
未经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或效果评估不符合要求的污染地块,不得审批其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。